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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fā)事件應對措施和結果

藥店高價售賣板藍根顆粒被查

時間:2020-02-12   瀏覽量:17755   來源:資陽日報

  藥店高價售賣板藍根顆粒被查

  或被頂格處罰

   “一袋20包裝的復方板藍根顆粒進價5.3元,售價卻高達19.8元,進銷價差率73.23%。”2月10日,記者從市市場監(jiān)管局獲悉,樂至一藥店涉嫌哄抬價格,當地市場監(jiān)管部門擬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的頂格處罰。

  1月23日,樂至縣市場監(jiān)管局對全縣各藥業(yè)公司連鎖藥店、獨立認證藥店執(zhí)行明碼標價等價格政策情況進行拉網式檢查時,發(fā)現樂至縣三正芝堂華安堂大藥店千業(yè)路店銷售的“新迪威牌復方板藍根顆?!保ㄒ?guī)格15g×20袋)進價5.3元/袋,售價19.8元/袋,進銷價差率達73.23%。該經營者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規(guī)定。檢查組要求該藥店立即進行整改,并現場固定了相關證據。

  1月29日,樂至縣市場監(jiān)管局執(zhí)法人員跟進該藥店整改情況,發(fā)現該藥店未整改,并自1月24日起,實際以19.8元/袋(非會員)和18.8元/袋(會員)兩種價格進行銷售,共售出22袋,總進價116.6元,總銷價419.72元,進銷價差率達72.2%,違反了《市場監(jiān)管總局關于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查處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的指導意見》文件規(guī)定,涉嫌哄抬價格。

  目前,樂至縣市場監(jiān)管局對此涉嫌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已經取證完畢,擬對當事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的頂格處罰。(楊迎春 記者 黃智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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